“普通话”知识小科普
2019-09-19 16:16   护理系   (阅读:)

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,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,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,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。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,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,以利社会交际。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,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汉语的首选语言。截至2015年,中国70%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,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。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》计划“到2020年,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”,具体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%以上。

清末已出现“普通话”一词,清廷1909年规定北平官话为“国语”,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,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。普通话的前身北京官话,上溯元明、推广于清代。

沿革: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语音命名为国语;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,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,1920年爆发“京国之争”,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《国音常用字汇》后,确定国语标准;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热河省省会承德(1955年中央裁撤热河省,承德划入河北省)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,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。2000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。

图文来源于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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